我公司和全资劳务子公司成功申获2012-2013年度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称号

2014-08-22 /3124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评价办法》等文件规定,我总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青岛汇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2012-2013年度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评价活动中顺利获选,这也是总公司自去年获选后再次获评该殊荣。

该项评价活动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通过建立失信惩戒、守信受益的机制,旨在推动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诚信守法意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该活动评选条件严格明确、评选程序公开透明,评选范围为青岛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有用人单位。我公司在满足各项申报条件的前提下,递交材料经区、市两级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评选通过后最终确定为2012-2013度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并可享受免于两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等多项优惠待遇。青岛汇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在2012-2013年度劳务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对劳务工人的管理,在劳动用工、就业登记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率、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未发生劳动纠纷和劳资冲突事件,首次申报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即成功获评,得到市、区主管部门和总公司的一致认可。

我公司通过参与此次诚信示范用人单位评价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本单位依法用工制度的完善,提高了劳动保障管理水平和诚信守法意识,加快了公司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本次成功获评也是对我公司诚信管理、依法用工工作的肯定,和对我公司在本市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工作中所做贡献的表彰。我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诚信守法意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